鹅场粪便污水处理设备
养殖业是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产业。近些年来,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、饲养数量的急剧,使得大量的畜禽养殖废水成为污染源,这些养殖场产生的污水如得不到及时处理,必将对造成极大危害,造成生态恶化、畜禽产品品质下降并危及人体健康,养殖废水治理龙裕的滞后将严重制约养殖业的可发展。
据《 2000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工作报告》显示,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很大, 1999 年产生总量约为 19 亿吨,是工业固体废弃物的 2.4 倍,而且畜禽粪便COD 排放量已达 7118 万吨,远远超过工业废水与生活废水COD 排放量之和。
针对畜禽养殖污染,我国先后发布了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》(GB18596—2001 )、《畜禽养殖业污染龙裕规范》(HJ/T81—2001 )、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》(NY/T1222 - 2006 )、《畜禽养殖污染办法》(保护总局令第 9 号)等文件。
颁布的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》(GB18596—2001 )文件中 针对养殖废水排放要求如下:
1 、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。排放去向应符合和地方的有关规定。
2 、适用规模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别执行下表 1 、表 2 和表 3 的规定。
表 1 :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水冲工艺龙裕高允许排水量
种类 | 猪 (m 3 /百头 · 天 ) | 鸡 (m 3 /千只 · 天 ) | 牛 (m 3 /百头 · 天 ) | |||
季节 | 冬季 | 夏季 | 冬季 | 夏季 | ||
值 | 2.5 | 3.5 | 0.8 | 1.2 | 20 | 30 |
注:养殖废水排放龙裕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,百头、千只均指存栏数。
春、秋季养殖废水排放龙裕高允许排放量按冬、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。